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地质资料保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国土资储发[2007]13号
各地质勘查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地质资料保护登记及利用工作,依法保护汇交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保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53号)文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文件精神做好地质资料的申请保护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保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