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限期汇交地质资料的催交通知书
2008-6-24 11:34:39        甘肃国土资源网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发出

 

关于限期汇交地质资料的催交通知书

 

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是我国矿产资源方面的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为确保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充分利用已有的地质资料,国土资源部决定开展欠交地质资料清查汇交,限期汇交地质资料,近日,部办公厅就此发出了通知。

《通知》强调,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欠交地质资料清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对汇交人欠交的地质资料彻底清查。要求于2008520日前向欠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发出限期汇交通知书,责令其60日内汇交所欠的地质资料。2002321日前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可免交电子文件。

《通知》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087月底前,将期限汇交时间内仍不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及其欠交资料目录报国土资源部,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通报。自部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通报之日起,至逾期未汇交的资料全部汇交之日止,该汇交人不得申请新的探矿权、采矿权,不得承担国家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

省国土资源厅已向有关欠交单位发送了地质资料通知书,规定了具体时间,提出了各单位履行汇交义务、补交欠交地质资料的具体要求。

 

厅矿产资源储量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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