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地质资料管理、查阅和使用有了新规定
2008-6-24 11:47:11        甘肃国土资源网

 

 

涉密地质资料管理、查阅和使用有了新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涉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推动地质资料依法及时向社会提供利用,近期,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家保密局已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通知》,并提出了我省的三条贯彻意见。

1.要求各单位按照甘国土资发〔200769号文件精神,抓紧完成本单位涉密地质资料的清理工作。省厅将在下半年进行检查验收。

2.汇交人要按照《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规定,对新汇交的地质资料提出定密建议,由省地质资料馆进行密级复核,并确定密级;同时按规定填报《汇交地质资料涉密情况登记表》,验收合格后出具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3.《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的办理。依据《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规定,凡符合借阅复制涉密地质资料的单位,向省地质资料馆提交办理《证书》的申请材料后,由省地质资料馆为其办理并颁发《证书》。

 

厅资源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