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省协助我省开展地震引发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安排意见
2008-6-10 17:44:33        甘肃国土资源网

 

 

 

关于外省协助我省

开展地震引发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安排意见

 

陇南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按照528日厅务会的精神,现将我省进一步开展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区域安排:

1.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情况和第二阶段排查进展情况分析,将部援助专家分派到我省灾情最严重的陇南市武都区和文县。具体情况:

福建(20名专家):陇南市武都区蒲池乡、石门乡、角弓乡、坪牙乡、甘泉乡、佛崖乡、黄坪乡、马街镇、安化镇、东江镇、橘柑乡、郭河乡、外纳乡、三仓乡、月照乡、五库乡等16个乡镇。

内蒙(30名专家):陇南市文县的临江镇、黎坪乡、佘书乡、天池乡、桥头坝乡、尖山乡、石鸡坝乡、中寨乡等共9个乡镇。

2.陇南市受灾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其它各县区按原工作安排进行。

3.省厅将对甘南州的舟曲县、迭部县派21名专家协助甘南州国土资源局进行排查工作。

4、天水市、庆阳市、平凉市、定西市的受灾县区有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负责,按要求汇总成果。

二、协调机构

为外援专家组开展工作,决定在省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协调小组和专家组,统一组织和安排内蒙古、福建省赴甘地质灾害排查调查援助工作:

(一)协调小组

组长:陶庆法(国土资源部环境司副司长)

罗炳文(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

          任:李继江(国土资源部环境司处长)

        副主任:蔡桂星(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处处长)

          员:谢章中(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总工程师)

                王世宇(甘肃省地矿局水工环处处长)

                王景辉(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处高级工程师)

                  祥(陇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房和平(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爱平(文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生福(武都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俊学(舟曲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春辉(迭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协调排查调查工作;信息的汇总;成果的提交及后勤保障。

(二)专家组

    组长:王世宇

    成员:黎志恒(省环境监测院)、王剑民(内蒙处处长)、张荫汕(福建地矿局处长)、谢章中(中国监测院)、王得楷(省科学院)、魏余广(省有色局)、李海军(省三勘院)、魏永顺(省一勘院)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负责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制定、重大技术问题的会商及提出处置意见、成果的审查和验收。

三、排查任务要求:

按照“横向到点,纵向到县、乡镇、村、社组”的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各县上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已完成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中划定的重大隐患点情况,逐村、逐乡、逐县排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2.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提出避让或治理建议。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县、乡、村群测群防体系。

4.对灾后重建选址提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议。

四、工作要求

1.调查方法:统一工作标准,省厅提出的排查技术要求执行;每晚8点各县汇总全天排查隐患点总数并报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厅负责汇总全省的排查点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和协调领导小组。

2.时间及成果要求:

全省野外排查610前完成,615日完成全省成果资料汇总。成果:以县为单位提交1份报告、1套附表、1幅图(110万)图中标注原有地质灾害点、新排查出的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点。全省汇总成果由省环境监测院负责完成。

五、其它工作

1.资料:我厅负责给外省援助专家组提供以下资料:

115万地形图。由省厅与省测绘局协商解决。

2)工作区地质灾害区划报告(每县区各三套)。由省环境监测院负责提供。

3)已有航片影像成果。由省厅与省测绘局协商解决。

2.提供设备

协调小组必需的设备: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网络(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建议暂由省环境监测院提供。

3、宣传工作

531协调小组负责在陇南市武都区举行简短的欢迎仪式,并对专家组提出工作的统一要求

4、后勤保障

各排查组自行解决生活和生产保障(人员、车辆、设备、食宿、通讯、安全),省厅提供生活必要的生活保障。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