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2008年第三批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
甘国土资交[2008]7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项目的评估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甘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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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拐点坐标 |
评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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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X |
Y |
开采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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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镜铁山头道沟铁矿采矿权 |
甘国土资交评2008004 |
1
2
3
4 |
4351147.60
4349297.10
4349287.90
4351138.30 |
17399343.00
17399319.10
17400038.30
17400062.00 |
依据地质报告确定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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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夏河县卡加沙格硫铁矿普查 |
甘国土资交评2008005 |
普查区地理坐标 |
4万元(含资料收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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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17″-103°10′36″
35°10′22″- 35°11′20″ |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3、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绩证明材料)。
4.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5.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铁矿)。
6.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信函邮寄到达的时间以兰州邮戳为准。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7、从事过矿业权评估证明材料;
8、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已在甘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评估机构只需提供《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和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
四、时间安排
6月5日-6月11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6月12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6月13日-6月19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6月20日(星期五),公开摇号,确定承担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
6月23日,于甘肃国土资源网上公布摇号结果。
评估机构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告知我中心。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甘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委托评估合同》,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及交易中心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若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省国土资源厅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甘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兰州市红星巷121号地质宾馆南2楼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苏德毅
电 话:0931-8762331 4999156
传 真: 0931-4999155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