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李家沟铅锌矿“3.18”越界盗采案
2008-5-16 11:40:48        甘肃国土资源网

 

成县李家沟铅锌矿“3.18”越界盗采案

 

2006318日,甘肃白银公司厂坝铅锌矿李家沟矿在本矿区东风井掘进过程中,与一非法盗采矿硐贯通,沿此矿硐追索,发现矿区内矿体已有大量矿石被盗采,据反映,巷道贯通后,盗采矿硐内的人员迅速逃离现场,并采取溜放矿车、爆破等方式阻止李家沟矿工作人员追踪。白银公司据此向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书面反映。330,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省政府的批示,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这一盗采事件进行了调查。

经过调查组调查取证,认定自2003年以来,天水释安科工贸总公司徽县闫家沟铅锌矿擅自越过本矿区范围2070,到达李家沟铅锌矿一号矿体,盗采矿石45356万吨,价值3000多万元。调查组认为“3.18” 盗采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大,已触犯了《矿产资源法》和《刑法》的有关条款,应依法予以惩处。2006429省国土资源厅依据《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依法吊销了闫家沟铅锌矿采矿许可证。陇南市国土资源局经立案补充调查后,于2006920,向闫家沟铅锌矿下发了《矿产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闫家沟铅锌矿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0%的罚款,同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